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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cle 应收款管理系统调节会计

Oracle 现金管理系统使您可以调节在 Oracle 应收款管理系统输入的收款和银行对帐单之间的差额。

在您调节现金管理系统的收款时,系统将自动创建“现金”、“汇款”、“短期负债”和“实获利息”帐户的会计分录,这同样适用于调节事务处理。现金管理系统将使用您在“银行”窗口和应收款管理系统的“接收类型”窗口(“付款方法”区域)中定义的帐户。

您可以将现金管理系统收款调节所产生的会计分录从应收款管理系统过帐至总帐管理系统。

杂项事务处理

您可以直接从现金管理系统创建杂项事务处理,以记录杂项收款和杂项付款(负杂项收款),如利息。您可以在创建的同时,或者稍后调节这些收款。

撤消调节收款

在您撤消调节现金管理系统中的收款时,系统将撤消结算收款,并将金额返回汇款帐户。

冲销

如果您使用现金管理系统来冲销已调节收款,则系统将创建冲销分录并重新打开原始发票。

另请参阅

Oracle 应收款管理系统调节实例

使用具有自动结算的 Oracle 现金管理系统

银行《Oracle 应付款管理系统用户指南》

付款方法《Oracle 应收款管理系统用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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