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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项系统选项

使用“杂项”备选区域,您可以在“收帐效果指示报表”中指定用于 DSO 计算的分解金额和天数。您也可以选择是否要求收款的开单地点、销售人员和汇入地址,指定转期到期日,定义自动收款提交参数并选择默认的核销规则集。

   要定义杂项应收款系统选项,请执行以下步骤:

建议:如果客户没有对帐单地点,建议您选定此复选框。如果未选定此复选框,并且客户收款没有对帐单地点及与收款关联的开单地点,则收款的未核销额将不显示在此客户的任何对帐单中。

注:您可以使用系统配置文件选项“AR:催函汇入地址标签大小”来指定催函中汇入地址的长度和宽度。请参阅:应收款管理系统配置文件选项概览

建议:将“按收款数保存”选项设置为较大数字以避免程序的临时保存过程。数字应足够大来处理最大的自动收款批。为了帮助您确定要使用的数字,请查看最大自动收款创建批的日志文件结尾;此文件为您提供了为此批标记的收款数。您可以在“按收款数保存”字段中输入此数字。如果运行超出了重算段的范围,您应减小此数字。

另请参阅

地区

会计系统选项

税务系统选项

事务处理和客户系统选项

输入事务处理

自动收款

打印对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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