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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

定义汇入地址以通知客户有关发票付款的发送地址。应收款管理系统使用您在“汇入地址”窗口中定义的地址以提供输入事务处理时的默认汇入信息。

如果您使用“自动开票”但未定义地点的汇入地址,则“自动开票”将拒绝它无法确定汇入地址的所有发票。但是,如果您不设置每个地点的汇入地址,则可以设置一个包含默认指定的汇入地址。这样应收款管理系统可以将此地址用于所有地点或没有特别地点指定的任意地点。由于无法确定汇入地址,因而这可以确保“自动开票”将不拒绝发票。请参阅:定义默认汇入地址

如果您选定了“系统选项”窗口中的“打印汇入地址”复选框,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催函和对帐单上打印您在此处定义的汇入地址。

系统配置文件选项“AR:催函汇入地址标签大小”允许您指定催函中汇入地址的长度和宽度。请参阅:应收款管理系统配置文件选项概览

前提条件

   要定义汇入地址,请执行以下步骤:

注:如果您应用了弹性地址格式并且对输入的国家/地区指定了地址格式,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打开一个窗口,您可以在其中输入最适合于该国家/地区格式的地址信息。请参阅:弹性地址

定义默认汇入地址

定义默认汇入地址以确保:

每个国家/地区和省(州)的组合仅可以具有一个默认汇入地址。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可以具有一个默认汇入地址,美国/内华达也可以具有一个,以此类推。

   要定义默认汇入地址,请执行以下步骤:

另请参阅

打印催函

打印对帐单

定义应收款管理系统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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