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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客户

使用“客户合并”,您可以合并所有重复的客户,或从不再有效或已被另一个客户或地点所取代的客户或地点传送地点使用活动。在合并成功完成之后,以前与原有客户或地点相关联的所有活动此时将与新的客户或地点相关联。活动包括发票、借项通知单、承付款、贷项、收款、调整和转期。合并流程同时还将检查自动开票接口表中的记录。

注意:在基于销售税的系统中,应收款管理系统将计算基于您在“系统选项”窗口中定义的销售税结构(例如,州-县-市)地址要素的税额。由于税率可以随时间而改变,因此修改其中的一个要素会导致以前对此地址指定的事务处理税收无效,并违反美国销售税审计要求。基于此原因,仅在客户或地点的销售税结构地址要素相同时,您才可以合并客户或地点。例如,如果销售税地点弹性域结构是“州-县-市”,则您只能合并位于相同州、县和市的客户或地点。请参阅:美国销售税设置步骤

合并客户或地点

您可以合并相同客户的地点使用或两个不同客户的所有地点使用。预定义的地点使用包括开单至、发运目的地、对帐单、市场营销、法律和催款。不管您要合并不同的客户还是相同客户的两个地点,您只能将开单至地点和开单至地点合并,将发运目的地地点和发运目的地地点合并,以此类推。

您也可以选择停用或删除原有客户和地点使用信息。如果您选择删除客户或地点使用信息,应收款管理系统将从数据库中删除此信息,并且将不保留此数据的审计线索。如果您要合并相同客户的地点,则不能选择删除原有客户信息(因为这些客户相同)。

在合并流程完成之后,系统将合并原有客户和地点使用并指定“无效”状态。无效客户无法生成新的事务处理,但您可以在“客户”窗口中随时查看其信息或将其重新激活。

标识重复客户

在启动客户合并程序之前,请使用重复客户报表来查看所有重复客户的列表。此报表将尝试匹配基于指定搜索标准的重复客户名称。

复核客户明细

要查看有效或无效的客户信息,请使用客户列表汇总和明细报表。明细报表显示您在搜索标准中为每个客户选择的联系人、地址和关系。汇总报表显示客户及其地址的列表。

合并其它应用产品中的事务处理

如果您安装了以下任何一个应用产品,并运行了客户合并,系统将自动合并与这些应用产品中的待合并项目相关联的所有事务处理:

更新事务处理信息

在您合并客户时,“客户合并”将更新所有原有客户事务处理的客户信息。例如,如果您要将 ACME 与客户 XYZ 合并,此程序将更新具有客户 XYZ 的发运目的地和开单至信息的 ACME 的所有事务处理。

维护自定义数据完整性

如果具有外部关键字 RA_CUSTOMERS、RA_ADDRESSES 或 RA_SITE_USES 的 AR 帐户中具有自定义表,则您可以使用程序包 ARP_GENERIC_CMERGE 来确保外部关键字处于有效状态。此程序需要经过修改以纳入自定义表名和外部关键字中。您可以使用 $AR_TOP/install/sql/arplbtrx.sql 文件作为如何修改此程序包的准则。

另请参阅

合并客户

合并相同客户的地点

合并不同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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