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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催缴活动

在记录客户催缴之后,请使用“催缴活动”窗口来确定后续活动。您可以记入争议项目、标记要进一步采取收帐活动的项目,或者更新或删除现有的争议项。请参阅:记入争议项目

您可以在“应收款快速编码”窗口中定义附加催缴活动。请参阅:复核并更新应收款快速编码

注:您仅可以在“催缴活动”窗口中创建新行;您不能修改现有的数据。

   要记录客户或地点层的催缴活动,请执行以下步骤:

   要对照特定事务处理记录催缴活动,请执行以下步骤:

注:如果配置文件选项“AR:显示开单编号”设置为“是”,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在“催缴事宜”窗口中显示两个“事务处理编号”字段。第一个字段显示与事务处理相关的“合并开单发票”编号。第二个字段则显示事务处理编号。请参阅:合并开单

备选方法:

完成催缴活动

您可以通过在“催缴活动”窗口中标记“完成”来指明已执行的特定催缴活动。完成催缴活动使您可以跟踪要求附加客户联系人的项目并记录进展情况。

另请参阅

记入争议项目

挂起贷项

完成收帐活动

催缴活动报表

收款承付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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