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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客户关系

定义客户之间的关系以控制付款和承付款核销。您可以创建任意客户之间的关系,并指明此关系是单向还是相互。

如果您以单向关系对发票核销收款,则父客户可以对相关客户的发票核销收款,但相关客户的收款无法对父客户的发票进行核销。在对承付款核销发票时,客户只能对其拥有的承付款或其相关父客户的承付款核销发票。

相互客户关系允许客户支付彼此的借项,并输入与彼此承付款相抵的发票。

如果您要客户支付另一客户的事务处理,则无须定义所有客户的关系。您只需将系统选项 “允许无关发票付款”设置为“是”。请参阅:定义应收款管理系统选项

系统对您可以定义的客户关系数目不作限制。

应收款管理系统提供了核销层配置文件选项“OE:客户关系”,您可以使用此选项来决定是否在输入订单时与客户建立关系。如果此选项设置为“是”,则您只能选择协议、承付款、开票至和发运目的地地址以及相关客户的联系人。如果您将其设置为“否”并且不做任何限制,则系统将忽略客户关系。

前提条件

   要查看客户关系,请执行以下步骤:

   要创建两个客户之间的关系,请执行以下步骤:

另请参阅

客户

客户概览

客户关系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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