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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定义开票和会计规则

使用“开票和会计规则”窗口,您可以查看开票规则并创建会计规则。您可以将会计规则定义为固定期限或可变期限,并定义无限多个会计规则。请参阅:会计规则

对于具有固定期限的会计规则,您可以指定确认收入的期间(如每周或每月)和期数。然后,您可以按期间平均分配收入。如有必要,您可以更新百分比,但总数必须始终为 100。例如,如果您定义了期间类型为每月、跨越 4 期的会计规则,并默认按比例分配收入,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每个月确认 25% 的事务处理收入。

如果您选择“特定日期”作为期间类型,固定期限规则也允许您设置确认收入的特定 GL 日期。如果您指定了某个期间的日期,则必须对此会计规则的所有其它期间指定日期。

在定义具有可变期限的会计规则时,您必须输入期间类型而非期数。在“事务处理”窗口中人工输入发票时,您需要定义期数。如果导入了发票,期数将通过自动开票传送。在定义可变期限的会计规则时,您也可以任意指定在第一期要确认的收入百分比。剩余收入将在发票创建过程中按您指定的期数分配。

指定开票和会计规则

对于人工输入的发票,您可以在“事务处理”窗口中指定开票规则。您可以在“主项目”窗口(“开票”备选区域)中对项目,在“标准通知单行”窗口中对标准行指定默认开票和会计规则。

开票规则
指定至 窗口 区域
发票 事务处理 其它

会计规则
指定至 窗口 区域
发票行 事务处理 附加行信息
项目 定义项目 项目(开票属性)
标准行 标准通知单行 (不适用)

如果要人工输入发票,您必须在发票页眉中输入开票规则,否则您无法将会计规则与发票行联系起来。如果您输入了开票规则,并纳入与会计规则相关联的项目或标准通知单行,则会计规则将默认发票行。如果没有与发票相抵的活动,您可以更改或人工输入这些发票行的会计规则。

注:您也可以对项目和标准行指定开票规则,但不能在人工输入发票过程中使用这些规则,因为在发票页眉处指定的开票规则将改写为项目或标准行定义的开票规则。

对于导入的发票,如果您使用订单分录应收款接口来填写自动开票表,则可以依据“将订单分录与应收款管理系统相集成”一节“会计和开票规则”部分所述的分层结构来推导开票和会计规则。有关详情,请参阅《Oracle 财务系统和 Oracle 公共部门财务开放接口手册》中的“将 Oracle 订单分录管理系统与 Oracle 应收款管理系统相集成”。

如果您要从外部系统导入发票数据,并且需要“自动开票”生成具有以下规则的发票,则必须填入自动开票表中的以下栏:

开票规则
填入条件:
INVOICING_RULE_ID 批来源按标识验证规则。
INVOICING_RULE_NAME 批来源按数值验证规则。

会计规则
填入条件:
ACCOUNTING_RULE_ DURATION 您正使用可变期限规则。
ACCOUNTING_RULE_ID 批来源按标识验证规则。
ACCOUNTING_RULE_NAME 批来源按数值验证规则。

注:如果接口表中不存在具有发票行的规则,“自动开票”将不尝试从关联的项目或标准行推导发票和会计规则。

“自动开票”使用指定至发票行的开票规则将行归入发票。发票仅可以具有一个开票规则,因此在创建发票时,通过“拖欠开单”开票规则导入的行与通过“提前开单”开票规则导入的行不能分在一组。

但是,会计规则不要求特殊分组,因为对于每个发票行,发票可以包含不同的会计规则。

确定发票和 GL 日期

在导入发票时,“自动开票”将按照以下方式来确定发票 GL 日期和事务处理日期:

如果您使用“提前开单”作为开票规则,则“自动开票”将使用与发票行关联的会计规则的最早起始日期作为发票的 GL 日期。

如果您使用“拖欠开单”作为开票规则,并且发票行具有“会计,固定期限”类型的会计规则和“特定日期”的期间,则“自动开票”将设置 GL 日期和事务处理日期为最近的会计规则特定日期。

对于使用“拖欠开单”开票规则的所有其它会计规则,“自动开票”首先依据会计规则、会计规则起始日期和期限来计算每个发票行的终止日期。然后,它将使用最近的特定日期来计算发票 GL 日期和事务处理日期。

在人工创建含规则发票时,您可以在输入发票过程中输入发票 GL 日期。如果您使用“提前开单”作为开票规则,则此日期仍将等于发票的 GL 日期。

但是,在您完成发票行之后保存发票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将改写“拖欠开单”开票规则的 GL 日期。应收款管理系统使用与导入发票相同的方法来推导新的 GL 日期。此方法在上面的章节做了详细说明。在您保存记录时,应收款管理系统将警告您它正在更新发票的 GL 日期。如果此日期不符合要求,您可以对其进行更改。

确定会计规则起始日期

会计规则的第一个 GL 日期(或会计规则起始日期)可以不同于发票的 GL 日期。这允许您在与开始确认收入期间不同的期间内确认应收款。例如,发票的 GL 日期为 1 月 10 日,而此行会计规则的第一个 GL 日期为 2 月 15 日,则在 1 月运行收入确认程序时,系统将创建应收款的分配记录。但是,在 2 月份运行收入确认程序之前,系统不会创建第一次收入分配。

在人工输入发票时,您必须设置开始确认发票行收入的日期。您可以使用“行”窗口中的“第一日期”字段来输入起始日期。

在导入发票时,“自动开票”将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会计规则起始日期:

如果发票指定了类型为“会计,固定期限”、期间为“特定日期”的会计规则,则“自动开票”将使用最早的会计规则日期作为规则起始日期。例如,如果会计规则日期为 10-06-93、10-07-93 和 10-08-93,则“自动开票”将使用 10-06-93 作为规则起始日期。

如果您选择推导规则起始日期,“自动开票”将首先使用接口表中的发运日期。如果发运日期不存在,“自动开票”将使用销售订单日期。如果销售订单日期也不存在,则自动开票将使用您在“提交请求”窗口中输入的日期。

如果发票不使用具有特定日期期间的固定期限会计规则,或者您未选择推导规则起始日期,则自动开票将使用您在“提交请求”窗口中指定的默认日期。

查看和更新帐户集

无论发票是人工导入还是创建,含规则发票的帐户集均可以通过“自动会计”创建并人工进行更新。

对于每个帐户集,应收款管理系统均将指定帐户以及指定至每个帐户的行总额百分比。在运行收入确认程序之前,您随时可以更新帐户集分配,以在多个帐户之间分解收入或抵销金额。这使您可以确保对正确的帐户分配收入,而不考虑帐户结构如何更改。应收款管理系统始终确保输入的百分比总数为 100。

您可以在“会计”窗口的“此行帐户”和“所有行帐户”备选区域中复核和更新帐户集。要更新帐户集,请指定包含帐户集的帐户集分类。有效的帐户集分类包括:

抵销 此帐户集类型包括在收入确认周期中使用的暂记帐户。如果开票规则为“拖欠开单”,则抵销帐户集为“未开单应收款”。如果开票规则为“提前开单”,则抵销帐户集为“未得收入”。
收入 此帐户集类型包括收入帐户。
此类型帐户集用于税行。
此外,您可以查看“所有行帐户集”备选区域中所有行的帐户集。您也可以使用此区域来更新给定行的帐户指定,但您必须使用“单一行帐户集”备选区域来更新指定至此帐户的百分比。

确认收入

“开票和会计规则”用于计划如何及何时确认选定发票的收入和应收款金额。但是,在您运行收入确认程序之前,系统将不创建分配。请参阅: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程序仅为它在其中运行的期间创建分配。在运行每期的收入确认程序之前,系统将不创建其它期间的分配。

在使用“运行 GL 接口”程序将记录传送至总帐管理系统时,系统将为您要过帐的期间自动运行收入确认程序。这将确保您在过帐和关闭期间之前可以确认含规则发票的收入。如果要在创建分配时进行选择,您也可以随时从“运行收入确认”窗口人工提交收入确认程序。即使您在同一期间内多次运行收入确认程序,此程序也不会创建相同的分配记录。

贷记含规则发票

您可以使用以下三种方式来调整要贷记的发票帐户指定:后进先出、按比例分配和单位。后进先出 (LIFO) 方法可以倒推从发票收入最后 GL 期间开始的收入。此方法从前期冲销收入确认,直至倒推收入额与贷项通知单行金额相等为止。按比例分配方法贷记相等百分比的所有发票帐户指定。单位方法允许您为通过原始发票行指定的单位数冲销收入。例如,如果某个发票行具有 10 个单位,并且您贷记了 2 个单位,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将冲销 20% 的您在附加行信息备选区域中指定期间开始的收入,并在达到给定的全部贷项金额之前继续冲销。在通过“事务处理”窗口或通过运行“自动开票”来创建贷项通知单时,您可以指定这些贷项通知单方法中的任意一种。

另请参阅

输入事务处理

输入贷项通知单

输入含规则发票

未付贷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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