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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规则集

使用“核销规则集”窗口,您可以复核现有核销规则集和定义新核销规则集。核销规则集指定了收款核销的默认付款步骤,以及折扣如何影响每个关联费用类型的未结余额。通过定义自己的核销规则集,您可以确定应收款管理系统减少事务处理的行、税、运费和财务费用到期余额的方式。

应收款管理系统提供了以下核销规则:

有关详情,请参阅:应收款核销规则集

   要定义核销规则集,请执行以下步骤:

注:您无法输入超额核销规则的序号。在默认情况下,对于每个核销规则集,此规则是序列中的最后一个规则。

注意:应收款管理系统将自动对每个核销规则集指定超额核销规则。您无法删除此规则。在每个项目的到期余额减少至零之后,超额核销规则将核销所有余额。如果借项的事务处理类型允许超额核销,则此规则将在每行及其关联税额之间按比例分配余额,以使这些金额为负。如果事务处理类型不允许超额核销,您可以将余额记入帐户或将其保留为“未核销”。

注:运费和费用类型的默认税务处理为“无”。由于您无法对应收款管理系统中的运费和费用征税,因而此选项将忽略税。您不能为行类型选择“无”。

建议:对通常占发票最大比例的行类型指定舍入更正。通过进行此操作,舍入更正将对此行类型的所有余额和已核销额具有最小影响。

注意:在您可以对事务处理类型指定规则集或在“系统选项”窗口中将其作为默认规则使用之前,此规则集必须为“已冻结”。此外,您无法在冻结核销规则集之后将其更新或删除。

另请参阅

应收款核销规则集

定义应收款管理系统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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