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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付款程序窗口参考

名称 您要定义的程序名。在您需要输入程序名时,此名称将显示在值列表中。

建议:如果使用应收款管理系统,由于您将格式化收款和传送收款程序与单个收款格式一同使用,因此应给出两个相同的名称。如果程序类型不同,您可以使用相同的名称。

类型 您要定义的程序类型。

应付款管理系统类型:

注意:您无需定义任何附加的“建立付款”程序。请使用由应付款管理系统提供的“标准建立付款”程序。

应收款管理系统类型:

登记名称 输入付款程序的并发程序简称。系统管理员在登记付款程序时已定义了此简称。

另请参阅

自动付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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