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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信息核实信函

此报表将打印“税务信息核实信函”,该信函将要求供应商提供或确认税务信息。应付款管理系统将为符合选择标准的,且在当前日历年内具有 1099 付款的供应商打印此标准信函。对于“员工”类型的供应商,应付款管理系统将不打印此信函。

信函文本是样板文件。它表明国税局要求输入此税务信息,若不提供此信息将导致您的组织预扣一定百分比的供应商付款。信函的第二页为供应商填写名称、纳税标识号、组织类型和纳税申报地址的表单。应付款管理系统还包括以下明细:

报表提交

您可以从“提交请求”窗口中提交此报表。请参阅:提交标准报表、程序和列表

选定的报表参数

排除公司供应商 如果您不需要为“供应商”窗口的纳税区域中具有“公司”组织类型的供应商打印此信函,请输入“是”。

排除无效供应商 如果您不需要为失效日期在 1099 申报年度之前的供应商打印此信函,请输入“是”。

仅包括 1099 供应商 如果您仅需要为已在“供应商”窗口中为其指定了“所得税类型”和在当前日历年内为其创建了 1099 付款的供应商打印此信函,请输入“是”。

排除具有 TIN 的供应商 如果您仅需要为没有纳税标识号 (TIN) 的供应商打印此信函,请输入“是”。

纳税申报实体 您需要为其提交“税务信息核实信函”的纳税申报实体。您需要提交为您的组织定义的每个纳税申报实体的“税务信息核实信函”报表。

核实供应商截至日期 应付款管理系统仅为核实日期早于您在此字段中输入的日期的供应商打印信函。您可以使用此参数来生成供应商信函以确认您具有的供应商信息是当前信息。

表单应返回的截止日期 信函要求表单应在此日期之前返回。

信函发送者姓名 信函署名栏中的姓名。

信函发送者头衔 信函署名栏中的头衔。

返回部门 您需要供应商将表单返回的部门。每封信函上将显示此部门与您的组织的回邮地址。

付款人名称来源 应付款管理系统从中获得显示在此报表上的公司付款人名称来源。

另请参阅

申报实体

1099 申报概览

供应商和供应商地点窗口参考

地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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